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6-071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朱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员、人数及召集、召开和表决方
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山东玻纤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孙东进先生
非独立董事
选举亓鹏云先生
非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孙东进先生
非独立董事
选举亓鹏云先生
非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或授
权代表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鑫、刘妍妮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