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74 证券简称:五新智能 公告编号:2026-133
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
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698,442,404.74 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583,405,714.37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4,926,172.2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216,420,574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 216,904,891 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484,317 股,根据《公司法》等
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84,317 股,不参与本次权
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2.7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
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
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
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
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 股分红金额÷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
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0.2993301)÷(1+0+0)。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
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长沙经开区区块大元路 37 号
五新总部办公楼
联系人:崔连苹
电话:0731-85283117
传真:0731-85283117
六、备查文件
《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五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