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8
日、2026 年 6 月 9 日、2026 年 6 月 1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情形。
? 二级市场风险: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
公司股价短期涨幅显著高于同期行业及上证指数涨幅。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129,605.7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83%;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2.0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2.83%;公司 2026 年第
一季度营业收入 32,287.0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5.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543.9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0.10%。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波动,防
范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 股东减持计划: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宿迁联盛关于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联拓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拟于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其中联发合伙减持不超过:1,72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41%;联拓
合伙减持不超过:6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0.16%。
?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宿迁联盛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并拟设立
合资公司的公告》,相关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初步合作意向,项目能否实施、何时
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收
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
各方就《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8 日、2026 年 6 月 9 日、2026 年 6 月 10 日连续 3 个交
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宿迁联盛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并拟设立合
资公司的公告》,相关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初步合作意向,项目能否实施、何时实
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收到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
方就《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
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8 日、2026 年 6 月 9 日、2026 年 6 月 10 日连续 3个交
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交易风险。
(二)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129,605.7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83%;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2.0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2.83%;公司 2026 年第
一季度营业收入 32,287.0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5.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543.9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0.10%。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波动,防
范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宿迁联盛关于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并拟设立合
资公司的公告》,相关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初步合作意向,项目能否实施、何时实
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收到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
方就《问询函》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