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6-051
债券代码:123160 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久电子”)与诤远行(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以下简称“诤远行”)共同签署《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收
购协议》(以下简称《控制权收购协议》)。上述协议约定,陈宜文先生、林慧女
士 拟 以 协 议 转 让 的 方 式 向 诤 远 行 分 别 转 让 上 市 公 司 3,988,506 股 股 份 、
慧女士拟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地久电子的 100%股权向诤远行转让,转让完成后
诤远行通过地久电子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8,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18.88%)。本次转让完成后,诤远行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制权收购协议〉〈表决权放弃协
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二、控制权转让的进展情况
因上述控制权转让事宜涉及转让股份比例已超出陈宜文、林慧自愿性限售承
诺限制。2026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联董事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同意
变更实际控制人陈宜文、林慧夫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关于股份锁定
的部分承诺,申请变更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另根据《控制权收购协议》相关约定,协议签署的双方同意自上市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起 25 个自然日内上市公司应完成董事会改选。其中,上市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其中陈宜文可提
名 1 名董事(含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人选均由诤远行负责提名或推荐,董事长
由诤远行提名的董事担任。
目前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剩余期限不足六个月;本次权益变动完
成后,诤远行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可依据《控制权收购协议》相关约定
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孙凯先生将成为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
经陈宜文、林慧、地久电子与诤远行协商一致,于 2026 年 6 月 9 日签署了
《〈控制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控制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
定,《控制权收购协议》第四条“其他事宜”项下第 4.2 款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
日起即时失效,该条款约定内容对协议各方不再具备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
依据原 4.2 款主张权利、要求履约或索赔;经陈宜文、林慧、温岭市宏泰自有资
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岭市益泰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诤远行协商一致于同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解除协议》,
《〈表决权放
弃协议〉之解除协议》约定了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签订的《表决权放弃协议》永
久解除、彻底终止、不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原协议约定的表决权放弃义务自始
不生效。除《表决权放弃协议》解除及《控制权收购协议》第 4.2 款表决权放
弃相关约定失效外,《控制权收购协议》其他条款仍旧有效,签署协议的交易各
方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宏泰投资、
益泰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共计拥有公司 20.60%的股份及该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三、控制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制权变更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控制权交割所涉协议转让股份比例为 5.23%。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
致拟转让股份比例低于 5%,从而不再符合协议转让相关要求,则交易双方存在
需另行协商确定转让价格和转让股份比例的风险。
本次控制权转让尚需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且尚需取得深交所
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其中涉及间接股权转让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
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