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厦门优迅
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迅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优迅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
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397 号),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迅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并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 64,964,34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35,65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厦门
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
用比例限售方式,各配售对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
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
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964,344 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
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964,344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号 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
股股东
合计 964,344 1.2054% 964,344 0
注 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注 2: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964,344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股东均严格遵守并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
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网下
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优迅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优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五七 马 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