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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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 2026 年 3 月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内,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仍为 1,078,235,821 股。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78,235,82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71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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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朗新科技产业园 1 期
咨询联系人:王慎勇、王舒阳
咨询电话:0510-6667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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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510-6667699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