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定向发行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及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临时公告
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包括外籍员工)。不包括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姓名 职务 国籍 授出权益数量 告日股本总额的
股票数量(股)
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志军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55,000 1.42% 0.04%
郭水源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55,000 1.42% 0.04%
周镇森 财务总监 中国 50,000 1.29% 0.04%
董事会秘书、
罗建文 中国 35,000 0.91% 0.03%
副总经理
二、核心骨干人员
YOON DAI HYOUNG 韩国 25,000 0.65% 0.02%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235人) 中国 3,442,000 89.12% 2.76%
三、首次授予合计(240人) 3,662,000 94.82% 2.93%
四、预留 200,000 5.18% 0.16%
五、合计 3,862,000 100.00% 3.09%
注: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
的 20.00%。
父母、子女。
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临时公告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
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
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
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
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若预留部分在 2023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
预留部分在 2024 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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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权益数
归属期 归属安排 量占预留权
益总量比例
自预留权益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权益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权益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权益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在上述约定期间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
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
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
属事宜。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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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
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达成上市公司净利润增长率A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 20% 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 44% 21%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 73% 33%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X
A≥An X=100%
Am≤A<An X=50%+(A-Am)/(An-Am)*50%
A<Am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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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
员工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各归属期内,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对应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归属
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X;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
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
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
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相同,具体考核年度由
董事会确定。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
秀、良好、需改进、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需改进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触发值,激励对象当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即可归属。激励对象
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
(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
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归属。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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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2 月 8 日为首次
授予日,授予 240 名激励对象 3,662,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以 2023 年 12 月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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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人数由 241 名调整为 240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877,000 股调整为
股,预留授予 200,000 股不做调整。
(1)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17.92 元/股调整为 17.22 元/股。
(2)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由 17.22 元/股调整为 16.32 元/股。
(3)2024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4)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含预留)由 15.82 元/股调整为 15.22 元/股。
(5)202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格(含预留)由 15.22 元/股调整为 14.62 元/股。
(1)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在本次归属前,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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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5,000 股限制性股票。
(2)2025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在本次归属前,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7 名因
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6,200 股限制性股票。
(3)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属前,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5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作废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 21,000 股限制性股票。
(1)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大
华审字[2024]0011003367 号),2023 年度净利润较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的实际达
成率为 17.59%,达到了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7.97%,经核
算,不满足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169,658 股,根据《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其作废。
(2)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4]0011003367 号),2023 年度净利润较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的实
际达成率为 17.59%,达到了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7.97%,
经核算,不满足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9,632 股,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其作废。
临时公告
(1)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激励对象因 2023 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60%,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个归属期 16,038 股限制性股
票。
(2)2025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4 名激励对象因 2024 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0%,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 16,200 股限制性股
票。
(3)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预留
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需
改进”,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60%。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
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个归属期 2,760 股限制性股票。
(4)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60%;有 1 名激励对象因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0%,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作废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三个归属期 9,720 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临时公告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 217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 1,004,28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归属价格为 14.62 元/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2 月 8 日,故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2 月 8 日至 2027 年 2 月 7 日。现将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序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号 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满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形,满足归属条件。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临时公告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满足归属条件。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
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达成上市公司净利润
增长率A
对应考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
归属期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
核年度
目标值(An) 触发值(Am)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 20% 10%
审计报告(德皓审字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 44% 21%
[2026]000001892号)
: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 73% 33% 2025年公司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X
润(剔除员工激励计划在
A≥An X=100%
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
Am≤A<An X=50%+(A-Am)/(An-Am)*50% 费用影响)为
A<Am X=0 237,252,862.87元,较
注:“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 满足目标值(An)73%,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层面对应的可归属
净利润=230,972,412.95 元; 系数为100%。
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股份支付费用-股份支付递延所得税-股份支付
当 期 所 得 税 -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份 支 付 费 用 =7,869,727.18- ( -
净利润(剔除员工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230,972,412.95+6,280,449.92=237,252,862.87 元;
临时公告
净利润=123,865,236.36 元;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员工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
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123,865,236.36 元;
净利润(剔除员工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较 2022
年度增长率=(237,252,862.87-123,865,236.36)/123,865,236.36≈
各归属期内,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对
应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公司
层面归属系数X;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的,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
递延至下期归属,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
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首次授予部分在职的激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需改进、不合格四个等 励对象218人中,有212
级。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优秀/良好”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需改进 不合格
,对应归属比例为100%
归属比例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触发值,激励对象当期获授的限制 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
性股票即可归属。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 ,对应归属比例为60%;
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X)×个 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人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对应归属比例为0%。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归属。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 217 人,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004,280 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
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临时公告
公司将对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单位:股
归属数量占已
已获授予
本次归 获授予的限制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
属数量 性股票数量的
股票数量
百分比(%)
王志军 董事、副总经理 55,000 16,500 30.00%
郭水源 董事、副总经理 55,000 16,500 30.00%
周镇森 财务总监 50,000 15,000 30.00%
董事会秘书、
罗建文 35,000 10,500 30.00%
副总经理
核心骨干人员
YOON DAI HYOUNG 25,000 7,500 30.00%
(外籍)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3,152,000 938,280 29.77%
(212人)
注:上表中数据为已剔除 2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和 1 名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后的数据。
临时公告
归属对象均已足额完成出资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上市流通日:2026 年 06 月 15 日。
(二)上市流通数量:1,004,280 股。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得收益。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
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出具了德皓验字
[2026]00000032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止,唯科科技公司已收到
本次股份完成全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 1,004,280 股。
公司本次归属的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临时公告
六、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125,313,737 1,004,280 126,318,017
注:本次归属后的股权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变化。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5,313,737 股增加至 126,318,017 股。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报
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6,934,319.90 元,基本每股
收益为 2.0596 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126,318,017 股为基数计算,公司
大影响。
七、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临时公告
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