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机构”)对重庆康普化学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化学”、
“公司”)2025 年度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
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陈志、李金洋
(二)现场检查时间
(三)现场检查人员
陈志、李金洋
(四)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五)现场检查手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
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
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相关的三会文件等,并与指定网络
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并对高管就信息披露事项进行沟通。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情况,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持续督导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持续督导机构核查了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进行信息
披露。持续督导机构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内部相关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等的规定,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
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
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6 亿元,净利
润 2,166.99 万元,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25.61%,净利润同比下滑 73.01%。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1、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主要产
品销量和单价同比下滑,导致营业收入有一定下滑;2、三期募投项目部分产线
产销量低,产品单位固定成本较高致使毛利为负数,此外控产期间部分厂房和设
备折旧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导致毛利率有一定程度的下滑;3、在费用端,
一方面在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公司加大了售后技术服务和市场开拓力度,销
售费用有一定的增长,同时募投项目转固后,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以及折旧
和摊销均有明显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利润下降;4、公司 2025 年计提了较为大额
的资产减值损失,这也影响了公司净利润。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
系部分募投项目产线投产后效益不及预期,产能利率较低、产品单位成本较高、
市场销量少,公司基于可变现净值和可回收金额,分别对存货和长期资产计提跌
价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较
好。2026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335.4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2,601.64 万元,同比增长 164.13%,业绩实现回升。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全面推行注册制背景下,北京证券交易所持续推出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行
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同时财政部也相继修订发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建议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继续积极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比下滑 25.61%,净利润同比下滑 73.01%,提醒公司充分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带来
的经营风险。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
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持续督导机构经现场检查后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
度且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
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
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
状况较好。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陈 志 李金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