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博”、“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格力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8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1,54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30.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4,950.9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20,511.2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4,439.6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457418_B0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
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
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
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金额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号 资金投资额
GREENWORKS (THAI
BINH) COMPANY
LIMITED、
年产 500 万件新能源园林机 GREENWORKS
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公司、常州博康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
公司、GREENWORKS
(THAI BINH) COMPANY
年产 3 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 LIMITED、常州格腾汽车
制造项目 州维卡塑业有限公司、常
州博康电子技术有限公
司、Greenworks TN MFG,
LLC.
公司、GREENWORKS
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 (THAI BINH) COMPANY
心建设项目 LIMITED、格睿未来科技
(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款项目
合计 — 364,833.04 345,600.00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12,177.8751 万元(含利息收
入与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及汇兑损益净额,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正按照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
闲置的情形。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公司实际使用了人民币 149,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 149,5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
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募投项目进度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
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若募投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会及时将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前期开设情况
公司前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
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及保荐人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的
下属支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
行名义签署。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
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此次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00%测算,12 个月预计可节约财务
费用人民币 2,400 万元/年(仅为测算数据,具体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不构成公
司承诺)。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不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
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
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
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新浩 黄建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