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ST 中岩 公告编号:2026-048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退休离任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化
岩土”)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
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宋伟民先生继续在公司下
属公司任职,刘忠池先生不在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将按照《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妥所有移
交手续。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
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宋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民先生、刘忠池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离任后
的相关规定。
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将继续履行其在资产重组时所作
承诺:
承
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事 类型 时间
由
中化岩土在本次交易中涉及的上海强劲地基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海强劲”)方面交易对方、上海远方基础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方”)方面交易对方分别承诺
除投资持有上海强劲/上海远方股权外,其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海强劲/上海远方、中
化岩土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亦
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
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任何
与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可能存
宋伟民;陈 在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活动。如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
波;刘全林; 关于 方遇到上海强劲/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资 宋雪清;胡 同业 等关联方主营业务范围内的商业机会,其及控制的其他企业
产 国强;黄贤 竞争 等关联方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控制
重 京;裴捷;居 、关 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其保证促使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员不直
组 晓艳;刘忠 联交 接或间接参与上海强劲/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的
年03
时 池;张世兵; 易、 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活动。其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
月07
所 陈兴华;姚 资金 海强劲/上海远方、中化岩土及其子公司权益受损的,其将
日
作 海明;顾兰 占用 承担赔偿责任。宋伟民承诺自交割日后其在上海强劲的服务
承 兴;李睿;薛 方面 期限不少于60个月,在服务期限内及从上海强劲离职后三年
诺 斌;杨建国; 的承 内不从事与公司或上海强劲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
梁艳文;黎 诺 为。宋伟民承诺确保刘全林、宋雪清、胡国强、黄贤京、裴
和青 捷、居晓艳自交割日后在上海强劲的服务期限均不少于36个
月,在服务期限内及从上海强劲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公司
或上海强劲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刘忠池承诺
自交割日后其在上海远方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0个月,在服务
期限内及从上海远方离职后三年内不从事与公司或上海远方
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刘忠池承诺确保陈兴华
、黎和青、李睿、梁艳文、薛斌、杨建国、姚海明、张世兵
自交割日后在上海远方的服务期限均不少于36个月,在服务
期限内及从上海远方离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公司或上海远方
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投资或任职行为。
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公司对宋伟民先生、刘忠池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强先生(简历附后)、冯杰先生(简
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此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生,本
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9 月历
任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综
合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1 月
任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2023 年 11 月至今任
北京场道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2024 年 7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首席合规官。
截至目前,陈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陈强先
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强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化
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冯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生,本
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成都市第
七建筑工程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部经理;2015 年 5 月至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副主任;2019 年 8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结算中心主任;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成都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资金中心主任;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8 月,任成都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中心)主任。2025 年 8 月至今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冯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冯杰先
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杰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化
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