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泰岭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管列席了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公司制定了经营业绩责任
书,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总经理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授权总经理与
其他经理层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领导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
领导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对照经理层签订的契约书
指标完成情况,公司对经理层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落实经营管理责任,
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与效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董事历锐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审议
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结合经营实际,公司制订了《2025 年度
超额利润分享兑现方案》。兑现结论:2025 年度,佳电股份完成利润低于分享
目标利润,不能实现超额利润分享兑现。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根据《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理层年度和任
期业绩考核结果,公司对经理层 2025 年度薪酬进行了核定。
公司董事历锐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审议
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