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食品: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10 0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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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6-050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基于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在昆山市新设子公司。新设
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 2,4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8)。
二、进展情况
世食品(苏州)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省昆山市共同投资经营公司。
(Suzhou) Co., Ltd”。
侧防火分区。
售各类产品并提供服务,开发和引进新产品与新服务,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方
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
般项目:食品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水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食品销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 2,400 万元,以人民币现金投入,占公司注册
资本的 80%。
  (2)乙方:认缴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以人民币现金投入,占公司注册资
本的 20%。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外,合资各方还应履行其各自下列的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比例承担出资义务。
  (2)拓展销售渠道,协助目标公司产品销售事宜。
  (3)协助公司办理股东会/董事会委托的其他事宜。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比例承担出资义务。
  (2)协助公司办理股东会/董事会委托的其他事宜。
  (3)协助公司进行销售渠道及产品销售渠道扩展。
  合资各方如就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应力争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
向其他方送达要求开始协商的书面通知后 60 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
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其当时有效的规
则在上海进行仲裁。
三、备查文件
  《盖世食品(苏州)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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