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0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9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9 日 9:15 至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铁岭县昆仑山路 42 号 9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6 人,代表股份 291,084,25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91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82,85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4.2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4 人,代表股份 8,226,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97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4 人,代表股份 8,226,7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7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4 人,代表股份 8,226,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974%。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
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阿勒泰润宇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60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72%;
反对 2,46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64%;弃权
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4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9.9462%;弃权 1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范县皓展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60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72%;
反对 2,4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64%;弃权
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4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9.9474%;弃权 1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内蒙古和镁绿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59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65%;
反对 2,46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4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9.9219%;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1%。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隋景宝先生、吕静女士补选为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84,302,95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7.670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445,452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84,298,4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7.668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440,954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571,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69%;
反对 2,4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8%;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4,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0.1030%;弃权 3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8,582,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5%;
反对 2,4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2%;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24,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0.0824%;弃权 2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家龙、王丹丹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关于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