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金禄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金禄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范围的规定,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
万股,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即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1人调整为130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79.2万股调整为177.1
万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后拟授予数量)。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与已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
致。
员、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核实后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名:
汤四新 陈世荣 李继林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