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6-29 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
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
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
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披露的《十届十
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 号)、《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 号),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的《二
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2 号)。2026 年
告》,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式回购公司股份 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51%,最高成交价为 3.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72,0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
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