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1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明细表
占本次授出限 占 公 告 日 股
获授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总数 本 总 额 的 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其他核心员工 37.5 60.00% 0.56%
合计 62.5 100.00% 0.93%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序号 姓名 职务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限售要求
(一)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 除 限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解限售期 2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解限售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解限售期 5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
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
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
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
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1)通过参与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在每批次
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24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所有限制性股票持有人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由公司统一办
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3)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额外限售期届满前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额外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
划进行锁定。
(二)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7年和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各期解
除限售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需达到下列目标之一:
(1)以2025年度为基数,202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一个解限售期
(2)2025年度和2026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算数平
均值不低于14%。
需达到下列目标之一:
(1)以2025年度为基数,202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解限售期
(2)2026年度和2027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算数平
均值不低于14.5%。
需达到下列目标之一:
(1)以2025年度为基数,2028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第三个解限售期
(2)2027年度和2028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算数平
均值不低于15%。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上述净利润是指
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表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此标准计算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基础进行计算,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
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
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业绩考核,考核期与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对应的
考核年度相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届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确定其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照关系
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70% 0
若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业绩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个人当期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但仍应遵守本激励计
划额外限售期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2177 号),截至 2026 年 05 月 27 日,公司实际已
收到 14 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认购款 9,112,50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
四、本次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激励计
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的限制性股票授权日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经测算,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万元
授予的限
需摊销的
制性股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总费用
数量
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上述测算不包含本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
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预留部分权益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权益的会计处
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下,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
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004,025 43.50% 625,000 29,629,025 44.03%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666,475 56.50% 0 37,666,475 55.97%
总计 66,670,500 100% 625,000 67,295,500 10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钟永铎先生,其一致行动人为青岛星盟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上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5.55%变为 55.11%,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永铎
先生持股比例由 49.79%变为 49.40%。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确认文件》;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6]第 ZG12177 号)》。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