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二)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内部公示情况
议可通过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反馈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创新药研发体系
核心骨干员工,包括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
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