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81 年
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26.8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64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5.68 亿元。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4.02 亿元。2025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71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081.03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6 家。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罚。8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李萍,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 3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海燕,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韩瑞红,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因素,综合考虑年度审计工作配备的审计人员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 93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含
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含税),与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6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对致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认真履行审计
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公正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专业能力,提议续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为公司 2026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