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7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2)。
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提前将实际使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