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权益
分配方案为: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
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保证考
虑未来股本变动后的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
更为 154,457,126 股。
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最终以总股本 154,457,126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 23,168,568.90 元(含税)。
的。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4,457,12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权益分派日期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上市后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公司经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 14.20 元/股调整至 10.77 元/股;经 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 10.77 元/股调整至 8.28 元/股;经 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 8.28 元/股调整至 8.08 元/股;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 8.08 元/股调整至 7.88 元/股;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 7.88 元/股调整至 7.73 元/股。
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
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咨询联系人:黄益
咨询电话:020-39226386
传真电话:020-39226333
八、备查文件
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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