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58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公告编号:2026-051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供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计划在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期间,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在保障日常经营所需前提下合理使用,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具有
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短、低
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券商
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产品金
受托方 产品名 预计年化 产品期 收益类 投资方
产品类型 额(万
名称 称 收益率(%) 限 型 向
元)
国泰君
安全性
安期货
国泰海 高、流
私客优
通证券 券商理 固定收 动性好
享 58 号 2,000 3%-4% 365 天
股份有 财产品 益 的中低
单一资
限公司 风险理
产管理
财产品
计划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实施有效期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内有效,
单次单笔投资理财产品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和办理
上述事项。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不排除决策者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有误、
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结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水平,从
而产生一定的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将密切关注产品信息、跟踪理财产品投资回
报及风险变动的全过程。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
常运作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当的银行理财产
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会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