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研半导
体硅材料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研半导
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厚旭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截至目前,周厚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本次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上述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一致同意提名周厚旭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并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