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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XI APPTEC CO., LTD. *
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359 )
(1)2025 年H股 獎 勵 信 託 計 劃 運 作 的 最 新 情 況 ;
及
(2)根 據 2025 年H股 獎 勵 信 託 計 劃 授 予 獎 勵
茲 提 述(i)無 錫 藥 明 康 德 新 藥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本集團」)日 期 為2025年3月17日 及2026年3月23日 的 公 告(「該 等 公 告」);(ii)本
公 司 日 期 為2025年3月26日 及2026年3月24日 的 通 函(「該 等 通 函」); 及(iii)本 公 司
日 期 為2025年4月29日 及2026年4月28日 有 關(其 中 包 括)採 納2025年H股 獎 勵 信 託
計 劃 及 建 議 修 訂2025年 計 劃 規 則 的 投 票 結 果 公 告 。除 另 有 指 明 外 ,本 公 告 中 所
用詞彙與該等 公 告 及 該 等 通 函 中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 。
誠 如 本 公 司 日 期 為2026年3月24日 的 通 函 所 披 露 ,儘 管 對 建 議 修 訂2025年H股 獎
勵 信 託 計 劃 規 則 將 允 許2025年 計 劃 使 用(i)相 關 計 劃 受 託 人 以 本 公 司 提 供 的 資 金
透 過 場 內 交 易 收 購 的 現 有H股 ; 或(ii)庫 存H股 ,惟 該 等 條 文 僅 為 本 公 司 在 制 定
計劃及尋求股東批准階段提供靈活性,以便本公司在作出最終決定前,可選擇
上 述 其 中 一 種 作 為2025年 計 劃 項 下 所 有 將 授 出 獎 勵 的 相 關H股 來 源 。因 此 ,為
避 免 因 制 定 兩 套2025年 計 劃 的 計 劃 規 則 而 帶 來 不 必 要 的 負 擔 及 成 本(即 一 套 僅
採 用 相 關 計 劃 受 託 人 以 本 公 司 提 供 的 資 金 透 過 場 內 交 易 收 購 的 現 有H股,另 一
–1–
套 僅 採 用 庫 存H股),本 公 司 以 現 行 形 式 草 擬2025年 計 劃(經 修 訂)的 規 則 ,從 而
於單一套計劃 規 則 內 為 本 公 司 保留 選 擇 相 關H股 來 源 的 選 項 。
本 公 司 謹 此 通 知 股 東 ,基 於 當 前 的 資 金 管 理 需 求 ,2025年H股 獎 勵 信 託 計 劃 項
下 將 予 授 出 獎 勵 的 相 關H股 不 再 需 要 由 庫 存H股 構 成 。因 此 ,本 公 司 已 作 出 最
終 決 定,僅 使 用 受 託 人 以 本 公 司 提 供 的 資 金 透 過 場 內 交 易 收 購 的 現 有H股 作
為 根 據2025年 計 劃 將 予 授 出 的 所 有 獎 勵 的 相 關H股 來 源 。鑒 於 上 文 所 述 ,修 訂
再屬必要或適 用 。
根 據2025年H股 獎 勵 信 託 計 劃 授予獎勵
董 事 會 宣 佈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 ,涉 及31,665,610股 獎 勵 股 份 已 授 予3,381名 選 定 參
與者(包括關連選定參與者),佔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H股總數約6.2031%
及 已 發 行 總 股 本 約1.0613%(「授 予」)。授 予 關 連 選 定 參 與 者 的 獎 勵 所 涉 獎 勵 股
份 數 目 為6,131,504股H股 ,佔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 本 公 司 已 發 行H股 總 數 約1.2011%
及已發行總 股 本 約0.2055%。
上述所涉獎勵股份為受託人根據本公司指示通過場內交易以現行市價收購的
現有股份 。由於本公司不會根據授予發行新股份,故授予不會對現有股東的股
權有任何攤 薄 影 響 。
董 事(包 括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認 為 ,向 選 定 參 與 者(包 括 關 連 選 定 參 與 者)授 予
獎勵乃按正 常 商 業 條 款 進 行 ,屬 公平 合 理 並 符 合 本 公 司 及 股 東 的 整 體 利 益。
–2–
授予項下的 選 定 參 與 者
授 予 項 下 共 有3,381名 選 定 參 與 者 ,其 中 包 括13名 關 連 選 定 參 與 者 及3,368名 獨
立 選 定 參 與 者 。就 董 事 所 知 、所 悉 及 所 信 ,經 作 出 所 有 合 理 查 詢 後 ,獨 立 選 定
參與者並非《上 市 規 則》涵 義 下 的本 公 司 關 連 人 士 。授 予 詳 情 載 於 下 文 :
佔本公告日期
佔本公告日期 本公司已發行
獎勵所涉 H股總數的 總股本的
姓名 職務 獎勵股份數目 概約比例 概約比例
關連選定參與者
李革博士 執行董事、董事長兼 2,131,968股H股 0.4176% 0.0715%
首席執行官
陳民章博士 執行董事、聯席首席執行官 1,111,816股H股 0.2178% 0.0373%
楊青博士 執行董事、聯席首席執行官 913,782股H股 0.1790% 0.0306%
張朝暉先生 執行董事、副總裁 439,312股H股 0.0861% 0.0147%
施明女士 首席財務官 235,094股H股 0.0461% 0.0079%
吳皓博士 全球法務負責人、全球 223,012股H股 0.0437% 0.0075%
人力資源負責人
傅小勇博士 本公司重要附屬公司總經理 478,125股H股 0.0937% 0.0160%
和法定代表人
張峰先生 本公司重要附屬公司董事 266,496股H股 0.0522% 0.0089%
Richard Connell博士 本公司重要附屬公司董事 148,053股H股 0.0290% 0.0050%
Joseph Beckman先生 本公司重要附屬公司董事 66,624股H股 0.0131% 0.0022%
康靜娜女士 本公司重要附屬公司監事 53,299股H股 0.0104% 0.0018%
孫瑾女士 本公司重要附屬公司監事 52,819股H股 0.0103% 0.0018%
朱敏芳女士 本公司重要附屬公司監事 11,104股H股 0.0022% 0.0004%
小計 6,131,504股H股 1.2011% 0.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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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本公告日期
佔本公告日期 本公司已發行
獎勵所涉 H股總數的 總股本的
姓名 職務 獎勵股份數目 概約比例 概約比例
獨立選定參與者
基層管理人員
總計 31,665,610股H股 6.2031% 1.0613%
授予條件
如 該 等 通 函 所 披 露,由 董 事 會 授 權 管 理2025年H股 獎 勵 信 託 計 劃 的 本 公 司 薪 酬
與 考 核 委 員 會 以(i)本 集 團2025年 實 現 的 收 入 達 到 人 民 幣420億 元 或 以 上(「基 本
授 予 條 件」),及(ii)本 集 團2025年 實 現 的 收 入 達 到 人 民 幣430億 元 或 以 上(「附 加
授予條件」)作為向選定參與者授予獎勵的條件。倘僅可達成基本授予條件 ,則
最多只能使用計劃上限的一半向選定參與者授予獎勵。於本公告日期,基本授
予條件及附 加 授 予 條 件 均 獲 達 成。
歸屬安排
根 據 授 予 向 13 名 關 連 選 定 參 與 者 及 3,347 名 獨 立 選 定 參 與 者 授 出 的 獎 勵(即
歸屬日 歸屬比例
第一個歸屬 日 2026年12月8日 25%
第二個歸屬 日 2027年12月8日 25%
第三個歸屬 日 2028年12月8日 25%
第四個歸屬 日 2029年12月8日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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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據 授 予 向21名 獨 立 選 定 參 與 者 授 出 的 獎 勵(即68,553股 相 關 獎 勵 股 份)的 歸 屬
日如下(附註):
歸屬日 歸屬比例
第一個歸屬 日 緊隨選定參與者與本集團相關成員公司訂 0%
立的僱傭協議簽署之日起一週年屆滿之日
後本公司股份的首個交易日
第二個歸屬日 緊隨選定參與者與本集團相關成員公司訂 25%
立的僱傭協議簽署之日起兩週年屆滿之日
後本公司股份的首個交易日
第三個歸屬 日 緊隨選定參與者與本集團相關成員公司訂 25%
立的僱傭協議簽署之日起三週年屆滿之日
後本公司股份的首個交易日
第四個歸屬日 緊隨選定參與者與本集團相關成員公司訂 50%
立的僱傭協議簽署之日起四週年屆滿之日
後本公司股份的首個交易日
根 據 授 予 向6名 關 連 選 定 參 與 者 及2名 獨 立 選 定 參 與 者 授 出 的 獎 勵(即145,532股
相關獎勵股 份)的 歸 屬 日 將 於 授 予 日 期 歸 屬 。
附註:
若歸屬日為非營業日,歸屬日應為H股 停 牌 或 停 止 交 易 後 的 一 個 營 業 日 。
歸屬條件
授予項下的獎勵歸屬須根據獎勵函所載選定參與者的個人績效考核指標條件
等適用歸屬 條 件 而 定 。
有關獎勵歸屬條件的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3月24日的通函「附
錄九 — 建議修 訂2025年H股 獎 勵 信託 計 劃 規 則 — 9.獎 勵 歸 屬」一 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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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市 規 則》之 涵 義
由 於2025年H股 獎 勵 信 託 計 劃 仍 為 僅 由 本 公 司 現 有 股 份 撥 資 的 股 份 計 劃 ,因 此
其 項 下 授 予 無 須 遵 守《上 市 規 則》第17.06A條、第17.06B條 及 第17.06C條 所 載 的 披
露規定。
關連交易
於 本 公 告 日 期,關 連 選 定 參 與 者 為 本 公 司 及 ╱ 或 其 附 屬 公 司 的 董 事 、監 事 或
主 要 行 政 人 員 或 彼 等 各 自 之 聯 繫 人,因 此,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A章,各 關 連 選
定 參 與 者 為 本 公 司 之 關 連 人 士。然 而 ,由 於(i)授 予 身 為 董 事 的 關 連 選 定 參 與 者
(即李革博士 、陳民章博士 、楊青博士及張朝暉先生)的獎勵構成彼等薪酬待遇
的 一 部 分,因 此 獲 全 面 豁 免 遵 守《上 市 規 則》第14A.73(6)條 及 第14A.95條 項 下 之
申 報 、公 告 及 獨 立 股 東 批 准 規 定 ; 及(ii)根 據 參 考H股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在 聯 交 所 所
報 的 收 市 價116.80港 元 計 算 得 出 的 授 予 各 餘 下 關 連 選 定 參 與 者(即 施 明 女 士、
吳皓博士、傅小勇博士 、張峰先生 、Richard Connell博士 、Joseph Beckman先生、
康靜娜女士 、孫瑾女士及朱敏芳女士)的獎勵所涉及之獎勵股份數目的總市值 ,
經 參 考 上 述 總 市 值 計 算 的 所 有 適 用 百 分 比 率(定 義 見《上 市 規 則》第14.07條)均
低 於0.1%,因 此,根 據《上 市 規 則》第14A.76(1)條 ,授 予 各 餘 下 關 連 選 定 參 與 者
的 獎 勵 構 成 最 低 交 易,及 獲 全 面 豁 免 遵 守《上 市 規 則》第14A章 項 下 之 申 報 、公
告及獨立股 東 批 准 規 定 。
承董事會命
無 錫 藥 明 康 德 新 藥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司
董事長
李革博士
香港,2026年6月9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李革博士、陳民章博士、楊青博士及張朝暉先生;非執行
董事童小幪先生及吳亦兵博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盧韶華女士、俞衛博士、張新博士、詹智玲
女士及冷雪松先生。
*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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