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6-035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0,153,48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98,717,2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鞠成峰。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修订<董
事、高级
管理人
员薪酬
管理制
度>的议
案》
度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
薪酬方
案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鹏敏、向海平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