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26-01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浙江浙大网新软件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01,966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50,105 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0.03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占比为 14.76%)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网新软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额 3,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期限一年,公司为网新软件的该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新软件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至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7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之日止。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软件的担保总额为 121 万元,担保余额
为 121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网新软件的担保总额为 3,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网新软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江正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704209312K
成立时间 1998 年 01 月 07 日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 1785 号网新双城
注册地
大厦 4 幢 2101-6 室
注册资本 10,7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
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5G 通信
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管理
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电子产品销售;
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
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成
电路设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
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529.34 37,318.9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7,032.45 11,527.62
资产净额 25,882.15 26,176.45
营业收入 7,999.06 38,525.56
净利润 -294.30 -1,941.7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网新软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
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
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承诺或保证,对其他债务构成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被其他债权人宣告加速到期
或可能被宣告加速到期的,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
的担保责任。
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网新软件的信誉良好,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良好,目前无逾
期债务。本次网新软件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申请最高额 3,000 万元的银行信贷业务以保证业务运行,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笔信
贷业务为以前年度信贷业务的延续,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
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批准额度范围内,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
案》。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担保额度的
有效期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7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之日止。
本次担保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1,966 万元,全部
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