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6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寰宇”)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与百通寰宇签订《江西百
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以下简称“《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三》”
),
前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
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
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
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 2,770 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
股本的 30%,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与百通寰宇于 2026 年 6 月 9 日签订了《股
份认购补充协议三》。
百通寰宇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与百通寰宇签署《股份
认购补充协议三》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 2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6MA35F5E28H
法定代表人 张春龙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 4、6 号 8 幢三层 346 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经营范围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张春龙持股 93.75%,江丽红持股 3.75%,饶萍燕持股 2.50%
实际控制人 张春龙
(二)关联关系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百通寰宇持有公司 9,000.0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19.53%,系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方的主营业务
百通寰宇为持股平台,同时也开展对可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的前期调研。
(四)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7,647.42 6,860.87
净资产 3,561.35 2,413.35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1,148.01 1,562.59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信用情况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s://gd.gsxt.gov.cn/index.html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s://zxgk.court.gov.cn/)等,百通寰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
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公司: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方: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6 年 6 月 9 日
(二)对《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修改
将“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39,100,000 股……认购方将以不超过
“认购方将以不超过 27,284.50
万元现金(‘认购金额’)认购发行人本次全部新发行股份,认购数量等于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将“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
行价格为 9.8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修改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
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39,100,000 股(含本数),发行
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修改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
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
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 2,770 万股(含
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因乙方迁址及更名,各方确认将乙方的送达地址进行修订。
除上述内容外,《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其他条款内容未进行修改。本
补充协议为原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的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与双方已
签署的原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本补充协议未调整的,仍以原协议、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约定为准,本补充
协议和原协议同时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继续保持独立。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张春龙先生仍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
增强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更多的流动资金支持,
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布局更好地落地实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
利于实现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
义,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控股股东百通寰宇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
战略的支持,以及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有助于公司顺利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控股股东百通寰宇不存在
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出的审核意见
公司在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就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通
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独立董事针对相关事项召开
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阅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的协议,独立董事认为:该补
充协议三内容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十、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三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技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