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
验资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 O N G X I N G H U A CE RT I F I E D PU B L I C AC C O U N TA NT S L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验 资 报 告
中兴华验字(2026)第 020005 号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委托,对担任主承销
商职责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止
收到的南京化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
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南京化纤及中信证
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南京化纤本次发行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
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
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南京化纤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6〕295 号文《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同意,南京化纤本次向符合条件的特
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4,000.00 万元。
南京化纤本次向特定对象共 7 名投资者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 28,571,428 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4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999,991.20 元。根据南
京化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及缴款通知书,认购对象须在 202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5 月 29 日 16:00 时前将认购款汇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账
户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
行;账号:350645001230)内。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己收到 7 名特
定投资者缴纳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肆亿叁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
贰角(大写)(?439,999,991.20 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指
定账户。
本验证报告仅供南京化纤和中信证券向有关部门提供南京化纤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时使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的任
何用途,不应将其视为是对南京化纤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
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
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明细
表
附件 1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应缴纳认购款 实际缴纳认购款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数量(股)
(元) (元)
合计 28,571,428.00 439,999,991.20 439,999,991.20
附件 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化纤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6〕295 号文《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同意,南京化纤本次向符合条件的特
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4,000.00 万元。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最终确
定发行 28,571,428 股,定价为 15.40 元/股,投资者共获配本次南京化纤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571,428 股,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
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共 7 名投资者需缴纳申购款 439,999,991.20 元,并汇入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
账号:350645001230
二、审验结果
截至 2026 年 5 月 29 日,中信证券己收到投资者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肆亿叁
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贰角(大写)(?439,999,991.20 元),上述款
项己缴存于中信证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开设的银行账号
(账号: 350645001230)内,其中 7 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肆亿叁
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贰角(大写)(?439,999,991.20 元),包含获
配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保证金转为认购资金金额 16,000,000.00 元。详细情况见附
件 1: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三、其他事项
我们注意到,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6 月 1 日扣除中信证券财务顾问费、
承销费和持续督导费用(含增值税)合计 13,900,000.00 元后的净额 426,099,991.20
元(大写:肆亿贰仟陆佰零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贰角)划入南京化纤指定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