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6 证券简称:英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莱茵控
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荷兰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办理项目相关终止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本次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荷兰控股孙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飞米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拟与莱茵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荷兰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 1,300 万欧元,主要从事
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能源管理,购售电相关业务;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新能源项目的技术服务,资讯和技术转让;以及相关新能源产品的进出口业
务等。双方约定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比例为安徽飞米新能源出资 1,235 万欧元,
占注册资本 95%;莱茵控股出资 65 万欧元,占注册资本 5%;双方在注册成立后
的目标公司中持有股权、持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解散时剩余财产分配亦依照该
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荷兰控股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截至
目前,目标公司尚未成立,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二、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目的
上述投资项目的投资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与合
作方进行持续性沟通,在此过程中,得到了各合作方的支持。但在项目推进过程
中,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客观变化,项目至今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经公司审慎研究、综合考量各项客观因
素,在双方友好协商、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公司决定终止上述投资项目。
三、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目标公司事项尚未实际出资,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