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
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就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专业能力、工作经历、职业素养等方面
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3.2.2 所列不得被提名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文锋、袁义祥、杨殿中、王磊、ZHANG YI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背景,其中王景升为会计专
业人士。候选人在专业能力、工作经历、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
职要求,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等所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3.2.2 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
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景升、赵俊彪、李晓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