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6-056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4,632,359 股)后的 426,926,696 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总额(税前)=实际参
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426,926,696 股×1.10 元÷10 股=
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 股 本 ( 含 已 回 购 股 份 ) × 10 股 =46,961,936.56 元 ÷ 431,559,055 股 × 10 股
=1.088192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088192
元/股。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或“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6 年 6 月 3 日召
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以下简称
“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0 元(含税),自分配方案
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前述总股数由于股份回购等情形而发生变化,公司每股现
金分红金额仍将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将依据变化后的基数进行确定。本年度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9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1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6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9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
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
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 股=46,961,936.56 元÷431,559,055 股×
登记日收盘价-0.1088192 元/股。
划所涉及的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仙洞路 16 号深信服科技大厦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755-26581945
传真电话:0755-2640994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