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汽模
股票代码:0025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庆盛道 966 号中船重工大厦十二层
A24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的新股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模”、
“公司”、“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上市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2、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交易;
用)。
目 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10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汽模、上市公司、
指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 16 号
东实股份、标的公
指 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
指 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
产
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上市公
建发梵宇 指
司的控股股东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
建发投资集团 指
公司
北方亚事 指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方亚事出具的《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股权涉及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评估报告》 指
公司 60%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本次交易、本次权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指
益变动 并募集配套资金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准则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庆盛道 966 号中船重工大厦十二层
注册地址
A24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庆盛道 966 号中船重工大厦十二层
通讯地址
A24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 41,565.4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5WWW66M
经营期限 2017 年 10 月 11 日至 2047 年 10 月 10 日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盛贰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盛肆号企业管
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盛壹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
主要合伙人名称 企业(有限合伙)、德盛伍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拾伍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盛叁号企业
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二)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德盛 16 号合伙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德盛企业管理(天津)有 普通合伙人/
限责任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德盛壹号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贰号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叁号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肆号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伍号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陆号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德盛柒号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捌号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玖号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拾号企业管理(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拾壹号企业管理(天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拾贰号企业管理(天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拾叁号企业管理(天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盛拾伍号企业管理(天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41,565.46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盛 16 号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吕萃华 女 中国 中国湖北省十堰市 无
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天汽模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天汽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有的东实股份 60.00%股权所致。本次权益变动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
司产业布局,有利于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提升上市公司核
心竞争力,增厚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同时提升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管控能力,
增强决策效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
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未持有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交易后(不考虑募集 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
股东名 本次交易前
配套资金) 套资金)
称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持股数 比例
建发梵
宇
德盛 16
- 0.00% 126,424,870 11.07% 126,424,870 9.94%
号
其他股
东
合计 1,015,138,708 100.00% 1,141,563,578 100.00% 1,271,350,812 100.00%
注: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为模拟测算口径,即假设募集配套
资金发行期首日为 2026 年 6 月 8 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5.64 元/股;由于发行期首日
暂时无法确定,本次交易后(考虑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可能与上表存在差异。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德盛 16 号购买
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60.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
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德盛 16 号购买其持有的东实
股份 60.00%的股权,并向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实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互为前提条
件。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则上述
两个环节均不实施。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新股发行情况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上市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5.7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德盛 16 号。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北
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696 号),北方亚事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
日,分别采取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最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
作为评估结论,东实股份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305,100.00 万元。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评估方法
评估范围
A B C=B-A D=C/A -
东实股份 305,100.00 29,019.06 10.51% 收益法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参考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的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60%股份的交易对价为 183,000.00
万元,交易对方的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 发行股份支付价格 现金支付价格
例
德盛 16 号 东实股份 60.00%股份 183,000.00 73,200.00 109,800.00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
发行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发行价格。发行对
象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股。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发行数量”按照
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舍尾取整)。
根据上述原则计算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德盛 16 号 73,200.00 126,424,870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数为
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交易对方承诺其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
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如适用)之次日。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
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衍生股份,
交易对方亦遵守上述承诺。
德盛 16 号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穿透锁定的承诺函》,承诺:“一、本
企业/本公司知悉德盛 16 号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其于本次发
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以下两个期间届满较晚之日前不得转让:1)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
义务(如适用)之次日。二、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企业/本公司直接/间接
持有的德盛 16 号的合伙份额,本企业/本公司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三、
若德盛 16 号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四、
本企业/本公司确认,上述承诺属实,如因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同时本企业/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
生效判决,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德盛 16 号全体最终持有人承诺:“本人知悉德盛 16 号通过本次重组所取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本人承诺,本
人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上述锁定期期间内,就本人持有的标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除因出现合伙协
议及《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情形导致的转让或退
出外,本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或退出。若德盛 16 号因本次重组取得
股份的锁定期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相符或
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意见对上述
锁定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并予执行。本人确认,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且对上市
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人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运营所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亏损应当由交易对方
补足。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
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之日
起 12 个月。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
许可(如适用)。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
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
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拟拥有的股份除存在上述锁定期安排的限制外,
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最近一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信息披
露义务人未来若发生其他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报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其他重大安排。
七、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非现金资产状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德盛 16 号购买
其持有的东实股份 60.00%股权,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 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有限公司设立日期 2001 年 6 月 6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22 年 4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 95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湖北省十堰市公园路 95 号
法定代表人 罗元红
注册资本 18,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007283179089
(二)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
字(2026)第 00017256 号),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资产总额 614,203.10 615,963.04
负债总额 336,721.23 358,350.89
所有者权益 277,481.87 257,612.15
营业收入 448,409.15 363,810.27
净利润 35,351.58 37,502.91
(三)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评估对象为东
实股份的 60.00%股权价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696 号)的
评估机构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
根据北方亚事出具的《评估报告》,北方亚事采用收益法与市场法对标的公
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收益法下,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305,100.00 万元,相比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价
值增值 29,019.06 万元,增值率 10.51%。市场法下,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397,700.00
万元,相比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增值 121,619.06 万元,增值率 44.05%。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
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
但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吕萃华
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吕萃华
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附表:
基本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天津自贸试
上市公司名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上 市 公 司
验区(空港经济区)航天
称 公司 所在地
路 77 号
股票简称 天汽模 股票代码 002510
信 息 披 露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
信息披露义 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
义 务 人 住 务区)庆盛道 966 号中船
务人名称 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所 重工大厦十二层 A24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
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
行动人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无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增加 126,424,870 股
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信息义务披露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0 增加至
股份数量及 9.94%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之日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拟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 不适用 ?
源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务人是否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于未来 12 个
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月内继续增
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吕萃华
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