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21:12: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
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
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建发梵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或“本次重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
的企业,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 36 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
联人购买资产的情形。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钟强        张绮颖
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彬彬       张璐           黄潇
投行业务负责人:
                唐松华
内核负责人:
                邵   年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汽模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