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行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
说明》之盖章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