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
克利”或“标的公司”)100.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
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
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
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
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同投资设立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联合无
线(香港)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55%,上海肖克利投资持股占比 45%;上海联熠芯
越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围。
(广州)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华趣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
元人民币,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55%。上海华趣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
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除上述所述交易外,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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