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基金经营机
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工作经历、个人简历、诚
信情况等资料,并发表以下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锡女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鹏飞先生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
董事的情形。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鹏飞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利益冲突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
判断等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同意对金锡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王鹏飞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人选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