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的说明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天汽模”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 16 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建
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
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上述第三方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
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
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