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汽模: 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2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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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汽模”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德盛拾陆号企业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德盛16号”)持有的东实汽车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东实股份”)60.00%股份(以下简称“标
的资产”),并向新疆建发梵宇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建发梵宇”)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
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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