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受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众股份”、
“公司”)委托,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担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
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尽
职调查,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
分尽职调查和内部核查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意见与凯众股份及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出具此专业意见;
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
出具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广浩 郭凌峰 艾 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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