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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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6-03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已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2026 年 5 月 30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5 号、2026-037 号)。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
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室。
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于同日公告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270人,共持有345,606,241股有表决权股
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085%,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
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60人,代表股份49,777,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A股股东(代理人)257人,代表股份318,008,552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7.0140%。
  B股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27,597,689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6232%。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安徽承义
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
了如下决议: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
决议方式通过了第1项至第13项提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2,568,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1212%,反对8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6,23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5.6154%,反对8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816%,弃权2,218,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203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4,995,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A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0526%;反对79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501%;弃权2,2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973%。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57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1,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49%。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2,568,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1212%,反对8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6,233,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5.6154%,反对8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845%,弃权2,216,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2001%。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4,995,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0526%;反对79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507%;弃权2,2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6966%。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57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1,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4,219,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989%,反对622,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7,884,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7.9986%,反对622,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8989%,弃权7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025%。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6,646,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5718%;反对59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881%;弃权7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402%。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57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24,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9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股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35,320,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7.0238%,反对5,40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8,984,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85.1509%,反对5,40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7.8052%,弃权4,879,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7.0439%。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07,747,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6.7732%;反对5,38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6929%;弃权4,8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5339%。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57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1,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49%。
  (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3,985,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309%,反对8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7,649,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7.6597%,反对81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754%,弃权806,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649%。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6,411,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4979%;反对7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487%;弃权80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533%。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57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1,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49%。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25,63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4.2218%,反对18,8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9,301,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71.1715%,反对18,8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27.1617%,弃权1,154,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6668%。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8,413,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3.8382%;反对18,79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5.9092%;弃权80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525%。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22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6420%;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351,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740%。
  (七)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3,673,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4408%,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7,337,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7.2098%,反对80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565%,弃权1,131,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6337%。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6,450,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5101%;反对7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446%;弃权7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453%。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22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6420%;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351,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74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3,794,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4759%,反对6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7,459,4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7.3852%,反对6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9801%,弃权1,132,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6347%。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6,572,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5483%;反对65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062%;弃权78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455%。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22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6420%;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351,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740%。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8,125,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2.0486%,反对26,343,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1,790,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60.3289%,反对26,343,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8.0293%,弃权1,137,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6418%。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0,90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4764%;反对26,319,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765%;弃权7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471%。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22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6420%;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351,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740%。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兼总裁汤有道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审议该事项时
回避表决。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2,663,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3786%,反对1,0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7,128,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6.9068%,反对1,0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4878%,弃权1,112,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605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5,451,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1960%;反对9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3133%;弃权76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391%。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211,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6021%;反对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239%;弃权351,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74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兼总裁汤有道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审议该事项时
回避表决。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39,036,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8.3268%,反对4,62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3,501,3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1.6713%,反对4,625,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6.6769%,弃权1,14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6518%。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1,814,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0521%;反对4,600,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4467%;弃权79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497%。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222,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8.6420%;反对24,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90%;弃权35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69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18,45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2.1445%,反对26,386,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2,121,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60.8074%,反对26,386,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8.0916%,弃权762,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01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0,884,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4705%;反对26,363,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8.2901%;弃权7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39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57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1,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4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暂缓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
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344,079,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581%,反对7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7,743,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7.7954%,反对76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098%,弃权758,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0948%。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6,505,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
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5275%;反对7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345%;弃权7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A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238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7,57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110%;反对2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B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841%;弃权1,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B
股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专项委托,指派徐漫丽律师、田帝律师出
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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