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的核查意见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25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拟行权的激
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5 年第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应行权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部分达到考核
要求的 1,428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 2,853,079 份股票期权的行权相关
事项。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