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任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新科技”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童小平、张亚鹏等 10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
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装备”或“标的公司”)
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尽
职调查并发表了独立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任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
承诺函》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
朱玮琼 刘健波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