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2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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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
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
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
公司(含子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
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获授股票期权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
签署聘用/劳动合同。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
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考核小
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能否行权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
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 A 类激励对象和 B 类激励对象分别设
置了不同的考核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年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度
                      以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年
                      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以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年
                      润增长率不低于 32%
                      以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 年净利
第三个行权期       2028 年
                      润增长率不低于 52%
                      以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9 年净利
第四个行权期       2029 年
                      润增长率不低于 75%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
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
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
 第一个行权期        2026 年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以公司 202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
 第二个行权期        2027 年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为“优秀”或“良好”,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
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 A 类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9 年四
个会计年度,授予 B 类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两个
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
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对象的上级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
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于收到考核结果后 5 个工作日
内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
薪酬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考核结果将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薪酬委员会负责制订及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的
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本激励计划执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
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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