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20: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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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提名委员
会对公司免去董事及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宜进行了审核,基于
独立判断,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同意免去曾从钦董事职务。
  二、经审阅邓敏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或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提名邓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按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签字页)
提名委员会成员(签名):
侯水平            曾从钦
华 涛            罗华伟
丁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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