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6-046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26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6-046
参与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 东代表共 294 名,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东代表 29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1,218,5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1.4490%;非关联中小股东共 28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280,4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95%。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共 6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144,064,5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66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共
的 2.2822%。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
请的律师以现场、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49,300,3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6074%;反
对 11,032,3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431%;弃权 885,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5,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4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5,362,2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3122%;
反对 11,032,3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4405%;弃
权 885,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5,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473%。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6-0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部分股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
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49,311,6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6144%;反
对 11,021,8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366%;弃权 885,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4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5,373,5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3537%;
反对 11,021,8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4020%;弃
权 885,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4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部分股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
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149,345,02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6351%;反
对 10,988,43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8159%;弃权 885,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4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5,406,9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6.4761%;
反对 10,988,4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0.2795%;弃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6-046
权 885,0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6,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4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部分股东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
象,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兰梦圻律师、杜歆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