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智科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20:12: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8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6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8日
   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4人,代表股份60,384,7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9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
代表股份60,34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648%。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3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3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
务所蔡颖、廖恒荣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侯振富先生、朱世彬先生、童培云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时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47,83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2,33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566%。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47,83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2,33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490%。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47,84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2,342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745%。
   表决结果:侯振富先生、朱世彬先生、童培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孙建军先生、朱日宏先生、刘广民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排名不分先后),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
会届满时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47,83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2,33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566%。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47,83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2,33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566%。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47,85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同意2,350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9949%。
  表决结果:孙建军先生、朱日宏先生、刘广民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0,37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0.6122%;反对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142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49%。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委派蔡颖、廖恒荣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泰和泰(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光智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