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 年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90.4280 万股,并同意
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4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
归属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价格调整为 28.22 元/股。
中,首次授予 177 人,预留部分授予 11 人,包括公司公告《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时在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性股票,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9,262.23 万股的 6.36%,其中,首次授予为 559.20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为 30.00 万股。经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 824.88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数调整为 782.88 万
股,预留部分授予股数调整为 42.00 万股。
(1)归属时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
定。
(2)具体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
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 公司层面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归属比例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第一个 2025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归属期 年度 率不低于 15.00%;或
②2025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 万元。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0.00%;或
②2025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4,000.00 万元。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0.00%;或
第二个 2026 ②2026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6,000.00 万元。
归属期 年度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20.00%;或
②2026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 万元。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45.00%;或
第三个 2027 ②2027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7,000.00 万元。
归属期 年度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0.00%;或
②2027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6,000.00 万元。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 公司层面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年度 归属比例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0.00%;或
第一个 2026 ②2026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6,000.00 万元。
归属期 年度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20.00%;或
②2026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 万元。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45.00%;或
第二个 2027 ②2027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7,000.00 万元。
归属期 年度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30.00%;或
②2027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6,000.00 万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上述“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
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激励
对象实际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
、
“E”、“F”六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A B C D E F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算
公式如下:
个人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
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归属,除满足上述归属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
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体员工公示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了《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
授予批次 授予时间
(调整后) (调整后) 数 余数量(调整后)
首次授予 2025-3-31 28.22 元/股 782.88 万股 177 42.00 万股
预留授予 2025-10-17 28.22 元/股 42.00 万股 11 0股
注:上表以经审议通过的《2025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并
按实施 2024 年度、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调整的数量为准。
(四)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
未归属。
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90.4280 万股,并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 14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0 日。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年
考核 公司层面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
年度 归属比例
审字[2026]第 2-00805 号):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00%;或,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
第一个 2025 ②2025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 万元。
净利润 9,570.23 万元,不低于
归属期 年度 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以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0%;或,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要求,公
②2025 年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4,000.00 万元。
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
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
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制定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的 177 名激励对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 象中:
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 除 25 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共
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 至 F 六个等级,分别对应 146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为 A、B 或 C,对应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A B C D E F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6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 D,对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量计算公式如下: 其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部分
个人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司作废。
综上所述,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共计 146
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可归属 190.4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146 名激励对象归
属 190.4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 年 3 月 31 日
(二)本次归属数量(调整后):190.4280 万股
(三)本次拟归属人数:146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8.22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的限制
可归属数量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万股) 1 2
注 注
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万股) 1 2
注 注
王军德 董事、总经理 42.00 12.6000 30.00%
张龙 董事、副总经理 28.00 8.4000 30.00%
李森林 董事、副总经理 16.80 5.0400 30.00%
葛坤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6.80 5.0400 30.00%
朱敦禹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6.80 5.0400 30.00%
WENJINZHOU 加拿大子公司总经理 16.80 5.0400 30.00%
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人员(合计 146 人) 3
注
合计 682.64 190.4280 27.90%
注:1、上表中“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因离职导致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2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100.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不包括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 D 导致 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股本方案后调整的数量计算。
致本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除 2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及因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 D 导致不得归属的 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归
属的 14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依据激励对象归属意愿,为激励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德先生、李森林先生
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行为,上述事项均履行了预披
露等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告编号:2025-063、
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告编号:2026-023)。根据《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登记使股份数量变动的,不构成短线交易。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
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调整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
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原因、调整方
法及调整的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2025
年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调整、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
分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