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6-06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 2023 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191 名激励对象
合计 578.0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22.28 元/份调整为 22.03 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公司获授股
票期权的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第一个行权期考核年度 2023 年度营业收入增
长率指标完成度为 86.97%而满足部分行权条件,以及 188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经审议
决定对该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70.5928 万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578.0000 万份减少至 507.4072 万份。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2.03 元/份调整为 21.93 元/份。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由 21.93 元/份调整为 21.73 元/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行权期内已获授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全部未行权,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前
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323.127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股票期权数量由 507.4072 万份减少至 184.2800 万份。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
达成,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经
审议决定对该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184.2800 万份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实
施完毕。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情
况说明
根据《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授予权益的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 考核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数,考核各年度营业收入 预设最高指标(B) 26% 33% 40%
增长率(A) 预设基础指标(C) 20% 27% 34%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 ≥ B D=100%
长率指标完成度(D) A < B 且 A ≥ C D=A/B*100%
A < C D=0
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可行权比例 当期计划可行权比例×D
注:上述所列营业收入为:1、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数据;2、包括宏川智慧及其下
属控股子公司的码头储罐收入、化工仓库收入、物流链服务净收入、智慧客服收入及货
物监管费、代理报关费等其他收入。
公司授予权益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5 年,按照上述
营业收入的计算口径计算,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未达到预设基础指标,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
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说明
(一)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
于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二)公司层面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
象(不含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人员)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拟合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84.28
万股。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四、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由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由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未成就,公司拟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注销安排。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由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激励对象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由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
就,公司拟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
销合法、有效,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注销安排。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
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注销的原因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
的勤勉尽责;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
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