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达股份: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08 19: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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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1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公
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674,118
股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注
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 本 由 原 161,315,200 股 变 更 为 160,641,082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原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9 日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s://www.gsxt.gov.cn/)上公告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
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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