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 A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 振业 02
债券代码:520109 债券简称:26 振业 0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已任期
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成员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
意提名宋扬先生、李伟先生、王增金先生、李普先生、蔡晓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石澜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郭经纬先生、谢玲敏女士、李固根先生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其他说明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
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选举。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九日
-2-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共 9 人)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扬,男,196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
安交通大学低温工程专业。历任深圳市长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深
圳市长城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经营部部长、工程管理中心经理、深
圳公司总经理;深圳市长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3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24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
宋扬先生不存在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提名、
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
施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未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目
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李伟,男,1973 年出生,工程师,东南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
科毕业。历任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技术管理员,金众混凝土
有限公司实验室主任,第五分公司副经理兼项目经理,金众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
理、金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越众集团总经理助理,广西振业房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星海名城项目部总经理,本公司副
总裁,深圳市振业棚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
-3-
书记,10 月起任本公司总裁,1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李伟先生不存在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提名、
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
施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未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目
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王增金,男,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毕业于北京
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历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法律部副业务经理、董事会秘书室
高级业务经理,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深
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董事。2023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24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王增金先生不存在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提名、
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
施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未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目
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李普,男,1976 年出生,审计师、高级会计师,长春税务学院税务专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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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历任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审计部职员、监事会秘书,
深圳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副部长、部长、职工监事。2023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10 月起任本公司董
事。
李普先生不存在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提名、
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
施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未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目
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蔡晓平,男,1973 年出生,深圳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历任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综合处干部,深圳市国资办综合管理处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深圳市国资委业绩考核处副处长、处长,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考核分配处副处长、调研员、处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
圳市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深圳市重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蔡晓平先生不存在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提名、
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
施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未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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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目
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石澜,女,1974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专业毕业。历任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机构
监管二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会计监管处处长,中信证券稽核审计部部
门负责人、投行综合行业组深圳联席负责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总监,现任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石澜女士不存在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被提名、
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
施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形;任深
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振业集团控
股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之一致行动人)副总经理,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经查询不是失信责任
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经纬,男,1961 年出生。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曾任深圳市人
事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深圳第 26 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执委会督查室主
任、总指挥部开闭幕式副总指挥,深汕(尾)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
副主任,深圳市贸促委党组成员、副主任。2019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中非经贸投
-6-
资战略研究院院长。2024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经纬先生符合《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有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共中央
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
定;不存在下列不良记录:(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3)最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4)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
月的;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
要事项。
谢玲敏,女,1985 年出生。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博士,取得美国注册管理会
计师 (CMA US)专业资质,现任深圳大学会计系副教授,并兼任上市公司朗科智
能(300543.SZ)、胜宏科技(300476.SZ)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谢玲敏女士符合《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有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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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共中央
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
定;不存在下列不良记录:(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3)最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4)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
月的;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
要事项。
李固根,男,1983 年出生,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曾任职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2024 年
李固根先生符合《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有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
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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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共中央
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
定;不存在下列不良记录:(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3)最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4)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
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
月的;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有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
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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