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6-039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腾电气”)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拟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177,055.62 元。本次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
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56 号),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 A 股
股票 7,310,22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0.44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95,625,377.68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296,209.85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89,329,167.83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3300007 号)。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高压母线智能制造
项目
节能型变压器智能
制造项目
合计 35,061.25 29,562.54 28,932.9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22,038,083.71 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为 22,038,083.71 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金额
号 目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先投入金额
高压母线智能制
造项目
节能型变压器智
能制造项目
合计 29,562.54 28,932.92 2,203.81 2,203.81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26)3300007 号)。
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止,公司已收到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税)共
计 5,000,000.00 元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90,625,377.68 元。公司本次发行各项发行
费用合计人民币 6,296,209.85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9,329,167.83
元,截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人民 币
综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共计 22,177,055.62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的审
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事项。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
五、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募投项目支
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
需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
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
关规定。
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均由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
户统一划转,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求需以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
户统一支付,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
项目实施期间以自筹资金及自有外汇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并定期从募集资金
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筹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
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等额置换流程规范
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再将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
划转至公司自筹资金账户。
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交易内容,并定期通知保荐代表人。
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
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
问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上述相关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推进,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审议程
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上述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
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威腾电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